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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背景下寻衅滋事罪的识别与犯罪预防
更新日期:2020-05-12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沿革及客观行为归类

寻畔滋事罪是1997年的刑法颁布后,才正式独立成罪。作为流氓罪的历史遗留,寻衅滋事罪与其他多种罪名之间存在着“交叉”关系,进而沦为“口袋罪”中的典型代表,当相关其他罪名不能规制时,寻衅滋事罪成功诠释了候补角色。

寻衅滋事罪的罪状规定在1997年刑法典的293条,之后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其进行了修订。2013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又正式确立了利用网络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适用情形;2003年两高颁布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针对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发生寻衅滋事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当前,在新型管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2月6日两高等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中,将随意殴打、恐吓、侮辱医务人员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网络传播虚假信息行为,明确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对上述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进行梳理后我们看到,法律所惩治的寻衅滋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现实生活当中的寻衅滋事行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五)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第二,第二,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第三,在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第四,本次新型管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明确规定随意殴打、恐吓、侮辱医务人员情节严重的行为被明确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也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特点

为了对寻衅滋事犯罪客观行为的特点进行研究,笔者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库为样本来源,选取从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三年以来,山西省太原市各基层法院作为审理法院,通过检索并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得到作为样本的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决文书共100份。为了进一步了解寻衅滋事罪案件中具体的行为类型分布,笔者根据行为类型将案件作进一步的划分。在被统计的100份寻衅滋事罪案件判决书中,“随意殴打”型的寻衅滋事罪频率******,占65%;“强拿硬要、任意毁损、占用财物”型次之,占35%;“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型再次,占7%;“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2%”;网络寻衅滋事型***少约1%。另外,适用缓刑判处的案件不超20%。

结合上述统计分析与判决内容,笔者认为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务方面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人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多数无固定职业,法制意识淡薄;

第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坏公私财物,这些行为多发于人群聚集地;

第三,寻衅滋事罪较一般犯罪而言,容易出现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态;

第四,寻衅滋事罪一般表现为轻罪形态,但缓刑适用率较低。

三、寻衅滋事罪的防治对策

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惩罚犯罪,更在于预防犯罪,实践中,结合犯罪的特点、把握犯罪的规律,能够起到更好的犯罪预防效果。

(一)加强法制教育。

寻衅滋事的行为人大多文化水平不高、自制力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人蛊惑,对自己行为违法性缺乏认识。因此,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疫情期间重点加强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的案例警示,引导公众正确区分************与违反犯罪的行为边界。

(二)提供社会支持

在寻衅滋事犯罪中,犯罪行为人大多无业,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大多数属于城市里面的流动人口。针对此特点,加强职业培训、帮助和促进就业,对减少犯罪率十分重要。在疫情防控期间扩大就业难度较大,应当向新兴行业与网络就业引流。

(三)强化社会防控体系建设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形态多表现为共犯形态,犯罪地点多集中在人流、车流等环境较为复杂的地区。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加强重点地区的防控体系建设,如设立警务室、警员巡逻制度、便捷报警制度等等。同时,积极发挥基层社会组织和民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排查治安隐患。

(四)提高缓刑适用比率

对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寻衅滋事行为,本着教育、感化的目的,提高适用缓刑比率,比处以实刑更有助于犯罪预防。原因在于,寻衅滋事行为人一般年纪较轻,实刑对就业影响较大,更容易成为无业“惯犯”;同时,看守所与监狱也存在污染,影响正确价值观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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